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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中国)官网市十三届人大常|亚冠官网|委会公报第27期

信息来源:http://www.zgspjy.com 作者: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 发布时间:2025-10-05 17:31

  中水回用工程ღღ,尊龙凯时供水服务110ღღ,尊龙凯时人生就是搏ღღ。尊龙凯时官网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官网ღღ,水箱ღღ、气压罐ღღ!生活及工业污水处理工程ღღ,《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决定》已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0年9月30日批准ღღ,现予公布ღ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ღღ。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ღღ,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决定》进行了审议ღღ,现决定予以批准ღღ,由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ღღ。

  (2010年6月24日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0年9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对《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ღღ:

  一ღღ、增加一条ღღ,作为第十条ღღ:“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ღღ,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ღღ、市有关规定组织验收ღღ。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城市供水工程ღღ,不得投入使用ღღ。

  三ღღ、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三条ღღ,第二款修改为ღღ:“城市公共消火栓由公安消防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共同管理ღღ,除火警外ღ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启取水ღღ。”

  四ღღ、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五条ღღ,第一款修改为ღღ:“用户ღღ、供水企业双方应当签订供用水合同ღღ。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水费ღღ,逾期未交付的ღღ,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ღღ。用户在接到供水企业催告单三十日后仍未交付水费和违约金的ღღ,供水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水ღღ。”

  五ღღ、增加一条ღღ,作为第二十六条ღღ:“因拆除房屋涉及终止或暂停用水的ღღ,拆迁人或拆迁单位应当通知并配合供水企业收取水费及拆除供水设施ღღ,同时保证受影响区域非拆除用户的正常用水ღღ。”

  六ღღ、第二十四条改为第二十七条ღღ,第二款ღღ、第三款修改为三款ღღ,作为第二款至第四款ღღ:“二次供水设施需要移交产权或管理权的ღღ,根据产权性质不同分别采取下列移交方式ღღ:

  “(三)除前两项规定外的二次供水设施ღღ,用水单位可自主决定将产权或管理权移交给供水企业或其他供水管理单位ღღ。

  “供水企业或其他供水管理单位在接收二次供水设施后ღღ,应当及时做好该设施的维修ღღ、养护ღღ、更新改造工作亚冠官网ღღ。

  七ღღ、第三十条改为第三十三条ღღ,第二款修改为ღღ:“用水单位应当每三至五年进行节水评估ღღ。日用水量三十立方米以上的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ღღ。”

  八ღღ、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四条ღღ,修改为ღღ:“用水单位可以根据生产和事业发展需要向城市供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增加用水计划指标ღღ,城市供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批准ღღ,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不得批准ღღ:

  九ღღ、第四十条改为第四十三条ღღ,第二款修改为ღღ:“有前款第二项至四项规定行为ღღ,情节严重ღღ,构成犯罪的ღ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ღ。”

  十ღღ、第四十二条改为第四十五条ღღ,修改为ღღ:“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ღღ、第三十五条规定ღღ,擅自取用城市公共供水的ღღ,由城市供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ღღ,责令其改正ღღ,赔偿损失ღღ,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ღღ。”

  (2001年11月30日宁波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2年4月25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根据2004年3月30日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ღღ、200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0年6月24日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ღღ、2010年9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ღღ,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ღღ,建设节水型城市ღ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ღღ,结合本市实际ღღ,制定本条例ღღ。

  本条例所称城市节约用水(以下简称节水)ღღ,是指在城市供水区域内通过法律ღღ、行政ღღ、经济ღღ、技术等手段调节节约水资源ღღ。

  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和使用城市供水以及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ღღ,应当遵守本条例ღღ。

  水利ღღ、发展和改革ღღ、规划ღღ、建设ღღ、环境保护ღღ、卫生ღღ、财政ღღ、物价ღღ、公安ღღ、工商行政ღღ、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ღღ,协同做好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工作ღღ。

  第五条 城市供水节水工作实行开发水源与计划用水ღღ、节水相结合ღღ,保障供水与确保水质相结合的原则ღღ。

  第六条 市ღღ、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供水节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ღღ,实行统一规划ღღ、合理布局ღღ、协调发展ღღ。

  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和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应当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ღღ。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再生水设施开发建设规划ღღ。

  城市供水推行分质供水分类用水ღღ,逐步做到生活用水供优质水或可直接饮用水ღღ,其他用水鼓励使用河网水或再生水ღღ。

  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城市供水节水科学技术研究和节水设施的研制ღღ,推广先进技术ღღ,改善水质ღღ,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ღღ。

  第八条 城市供水工程的建设ღღ,应当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ღღ,按照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以及城市供水工程年度建设计划进行ღღ。

  第十条 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ღღ,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ღღ、市有关规定组织验收ღღ。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城市供水工程ღღ,不得投入使用ღღ。

  第十二条 城市供水实行特许经营制度ღღ。在市区范围内从事城市供水经营活动的企业ღღ,应当取得市人民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ღღ;在县(市)范围内从事城市供水经营活动的企业ღღ,应当取得当地县(市)人民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ღღ。

  招投标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ღღ、法规的规定执行ღღ。中标后ღღ,由城市供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人民政府与被授予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签订供水特许经营合同亚冠官网ღღ。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供水水质的监督监测ღღ,每月一次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共供水水质检测结果ღღ。

  第十七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规定设置管网测压点ღღ,做好供水水压的测压工作ღღ,确保供水水压符合规定的标准ღღ。

  第十八条 供水企业应当确保不间断供水ღღ,不得擅自停止供水ღღ。由于工程施工ღღ、供水设施维修等原因确需暂停供水或者降低供水水压的ღღ,应当及时报经城市供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ღღ,并通过新闻媒体或张贴通告等形式ღღ,提前二十四小时发布停水通知ღღ;因发生灾害或者突发性事件造成停止供水的ღღ,在抢修的同时应当及时通知用户ღღ,并尽快恢复正常供水ღღ。在十六时至二十时生活用水高峰期间未能恢复供水的ღღ,供水企业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ღღ,保证居民生活用水的需要ღღ。

  第十九条 城市供水应当实行计量用水ღღ。供水企业应当为用户安装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合格的贸易结算水表ღღ。对发生故障的贸易结算水表ღღ,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的三日内予以调换ღღ。

  新建住宅应当实行贸易结算水表一户一表制ღღ。原未实行贸易结算水表一户一表制的住宅应当在市ღღ、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改造ღღ。

  第二十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实抄录贸易结算水表读数计算用户的用水量ღღ。因贸易结算水表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无法抄表计量的ღღ,供水企业可按前十二个月平均用水量计收水费ღღ。

  第二十二条 未经供水企业同意ღღ,用户不得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者向本供水户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转供ღღ、转售城市公共供水ღღ。

  城市公共消火栓由公安消防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共同管理ღღ,除火警外ღ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启取水ღღ。

  第二十四条 城市供水价格应当按照生活用水保本微利ღღ、生产和经营用水合理计价的原则按规定权限制定ღღ。城市公共供水价格ღღ、自建设施供水价格ღღ、深度净化管道供水价格应当统一纳入价格管理体系ღღ。

  第二十五条 用户ღღ、供水企业双方应当签订供用水合同ღღ。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水费ღღ,逾期未交付的ღღ,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ღღ。用户在接到供水企业催告单三十日后仍未交付水费和违约金的ღღ,供水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水ღღ。

  供水企业中止供水,应当提前十日通知用户,被中止供水的用户按规定足额支付了水费和违约金后,供水企业应当在十二小时内恢复供水ღღ。

  第二十六条 因拆除房屋涉及终止或暂停用水的ღღ,拆迁人或拆迁单位应当通知并配合供水企业收取水费及拆除供水设施ღღ,同时保证受影响区域非拆除用户的正常用水ღღ。

  第二十七条 进户贸易结算水表以外的公共供水管道及设施(含贸易结算水表)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管理ღღ;进户贸易结算水表以内的用水管道和用水设施ღღ,由用户或产权人负责维护管理ღღ。

  (三)除前两项规定外的二次供水设施ღღ,用水单位可自主决定将产权或管理权移交给供水企业或其他供水管理单位ღღ。

  供水企业或其他供水管理单位在接收二次供水设施后ღღ,应当及时做好该设施的维修ღღ、养护ღღ、更新改造工作ღღ。

  第二十八条 单位自建设施供水管网需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ღღ,应当事先征得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同意ღღ,并经城市公共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ღღ,纳入城市供水统一管理范围ღღ。

  因工程建设确需拆除ღღ、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ღღ、引水设施的ღღ,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ღღ,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后ღღ,方可实施ღღ。

  第三十条 在城市公共供水和引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ღღ,禁止挖坑取土或者修建建筑物ღღ、构筑物以及其他危害城市公共供水ღღ、引水设施安全的行为ღღ。

  建设施工可能影响城市公共供水ღღ、引水设施安全的ღღ,建设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ღღ,并由建设单位负责实施ღღ。

  第三十一条 城市用水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ღღ。市城市供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业综合用水定额和单位用水定额ღღ。

  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可委托供水企业收取ღღ,纳入财政专户管理ღღ,专项用于城市节水技术改造ღღ、地下水回灌和开展节水工作ღღ。

  第三十四条 用水单位可以根据生产和事业发展需要向城市供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增加用水计划指标ღღ,城市供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批准ღღ,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不得批准ღღ:

  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中需临时用水的ღღ,建设单位应当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设计图向供水企业办理用水手续ღღ。对符合条件的ღღ,供水企业应当在十日内予以通水ღღ,并代为向城市供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报用水指标等手续ღღ。

  第三十六条 新建ღღ、改建ღღ、扩建的建设项目ღღ,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节水设施ღღ,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ღღ、同时施工ღღ、同时投入使用ღღ。

  新建ღღ、改建和扩建房屋ღღ,建设单位应当安装节水型用水器具ღღ。现有公共建筑未使用节水型器具的ღღ,应当分期改造ღღ。

  第三十八条 新建游泳池和洗车企业应当建设并使用循环用水设施ღღ。尚未建设循环用水设施的ღღ,应当限期改造ღღ。

  第三十九条 城市环卫ღღ、绿化ღღ、市政等用水ღღ,应当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ღღ,有条件取用河网水的ღღ,应当取用河网水ღღ;尚无条件取用河网水的ღღ,应当设立专用水栓ღღ,装表计量交费ღღ。

  第四十条 鼓励开展污水资源化和再生水设施的研究和开发ღღ,加快污水净化设施和再生水设施的建设ღღ,提高净化污水的利用率和回用率ღღ。

  新建工程项目应当根据再生水设施开发建设规划配建再生水设施ღღ。在城市集中污水回用规划范围内ღღ,应当按规定使用再生水ღღ。

  第四十一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ღღ,由城市供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ღღ,并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ღღ:

  第四十二条 供水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ღღ,由城市供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ღღ,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ღღ;对用水单位和个人造成经济损失的ღღ,应当依法赔偿ღღ: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ღღ、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ღღ,擅自停止供水或未履行停水通知及应急供水ღღ、恢复供水义务的ღღ;

  第四十三条 用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ღღ,由城市供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ღღ,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ღღ;对供水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ღღ,应当依法赔偿ღღ:

  (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ღღ,损坏城市公共供水ღღ、引水设施或在公共供水ღღ、引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公共供水ღღ、引水设施安全行为的ღღ。

  第四十四条 用水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ღღ,由城市供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ღღ,逾期不改正的ღღ,限制其用水量ღღ,并可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ღღ: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ღღ,游泳池和洗车企业未建循环用水设施或未按规定使用循环用水设施的ღღ。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ღღ、第三十五条规定ღღ,擅自取用城市公共供水的ღღ,由城市供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ღღ,责令其改正ღღ,赔偿损失ღღ,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ღღ。

  第四十六条 城市供水节水管理人员玩忽职守ღღ、滥用职权ღღ、徇私舞弊的ღღ,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ღღ;构成犯罪的ღ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ღ。

  (一)城市公共供水ღღ:是指市和县级市ღღ、建制镇的供水企业以其公共供水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ღღ、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ღღ。

  (二)自建设施供水ღღ:是指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活ღღ、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ღღ。

  (三)深度净化管道供水ღღ:是指以城市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的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的水为原料ღღ,经深度处理达到国家饮用净水水质标准ღღ,使用管道供给用户并可直接饮用的水ღღ。

  (五)再生水设施ღღ:是指将城市工业污水或生活污水经过一定处理后用作城市杂用或工业用的污水回用系统ღღ。

  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ღღ,于2010年10月25-27日在宁波饭店会议中心举行ღღ。常委会代主任郭正伟ღღ、副主任施孝国分别主持会议ღღ。副主任卓祥騋ღღ、陈旭ღღ、姚力ღღ、郑瑞法ღღ、崔秀玲及委员共39人出席会议ღღ。副市长成岳冲ღღ、徐明夫ღღ,市中级法院院长蒋剑巍ღღ、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印黎晴ღღ,宁波海事法院院长诸锐璋列席会议ღღ。市政协副主席常敏毅ღღ、张明华应邀列席会议ღღ。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ღღ、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ღღ、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ღღ。8位市民旁听本次会议ღღ。会议期间举行了慈善事业立法的学习辅导讲座ღღ。

  一ღღ、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市旅游景区条例》ღღ。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晓明所作的关于该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ღღ,对该草案修改稿部分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ღღ。法制委根据组成人员的意见和省人大的有关意见对草案修改稿作了修改ღღ。经表决ღღ,会议通过了该条例ღღ,待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ღღ。

  二ღღ、会议审议了《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草案)》ღღ。会议听取了市民政局局长杨雄跃受市政府委托所作关于《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ღღ。会议认为ღღ,该条例的制定ღღ,对于促进和规范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十分必要ღღ。会议对部分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ღღ,要求对该条例草案作进一步的论证和修改ღღ,提交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ღღ。

  三ღღ、会议审议了《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修订草案)》ღღ。会议听取了市公安局副局长徐世伟受市政府委托所作关于《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ღღ。会议认为ღღ,《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自2002年实施以来ღღ,对促进我市停车场规划ღღ、建设和管理起了一定作用ღღ,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及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ღღ,有必要对该条例进行修订完善ღღ。会议对部分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ღღ,要求对该修订案草案作进一步的论证和修改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中国)官网ღღ,提交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ღღ。

  四ღღ、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胡谟敦受市政府委托所作关于2010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意见的报告ღღ,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调整2010年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ღღ。

  五ღღ、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委主任陈仲朝受市政府委托所作关于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ღღ,提出了审议意见ღღ。

  六ღღ、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王梅娟所作的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号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ღღ,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陈宝根所作的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ღღ、3ღღ、5ღღ、6号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ღღ,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城建农资环保委主任委员史明华所作的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号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ღღ。会议表决通过了该1-6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ღღ。

  七ღღ、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徐明夫所作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ღღ、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ღღ。

  八ღღ、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副主任秦四海所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ღღ、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ღღ。

  十ღღ、会议审议了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意见(即关于对我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ღღ。

  十一ღღ、市人大常委会代主任郭正伟在会议结束时作了重要讲话ღღ,对会议作了总结ღღ,并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ღღ,对科学审议好我市“十二五”规划ღღ、科学谋划好当前人大工作ღღ,筹备开好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ღღ。

  6月下旬ღღ,常委会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宁波市旅游景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ღღ。委员们认为ღღ,为了规范旅游景区建设与管理ღღ,提升旅游景区品质和服务质量ღღ,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ღღ,制定本条例是十分必要的ღღ,同时ღღ,委员们对草案内容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ღღ。会后ღღ,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在宁波日报和人大信息网上公布ღღ,发送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ღღ、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市人大代表ღღ,并在慈溪ღღ、鄞州ღღ、宁海等县(市)区开展调研ღღ,召开座谈会ღღ,广泛征求市民ღღ、社会各界和有关方面的意见ღღ。在此基础上ღღ,法工委会同财经工委ღღ、市法制办ღღ、市旅游局对草案作了研究和初步修改ღღ,并将初步修改后的草案再次发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ღღ,期间ღღ,又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ღღ,征询了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ღღ。9月14日ღღ,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ღღ,根据委员和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ღღ,对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ღღ,形成了草案修改稿ღღ。现将审议修改情况报告如下ღღ:

  草案第二条对适用范围作了规定ღღ,有的委员提出ღღ,除了风景名胜区还有旅游度假区在规划ღღ、建设和管理等方面与普通的旅游景区存在不同ღღ,我市也制定了相关地方性法规对旅游度假区进行规范ღღ,经研究ღღ,建议将“旅游度假区”也列为本法规适用范围之外ღღ。同时根据委员的意见ღღ,为了使法规中的相关用语解释更加直观ღღ,便于理解ღღ,建议将“旅游景区”ღღ、“旅游资源”ღღ、“旅游景区规划”的解释调整至相关条文中ღღ,同时建议对“旅游景区”的定义作适当修改ღღ。(草案修改稿第二条ღღ、第三条)

  草案第三条对旅游景区及相关旅游资源的管理原则作了规定ღღ,根据委员们的意见ღღ,建议增加“严格保护”ღღ、“突出地方特色”等相关内容ღღ。(草案修改稿第三条)

  草案第四条对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作了规定ღღ,有的委员提出ღღ,有些职责并不是旅游部门的职责ღღ,相关部门也存在列举过多但列举不全的情况ღღ,经研究ღღ,根据立法规范ღღ,建议将草案中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修改为“旅游主管部门”ღღ,同时根据旅游部门的三定方案ღღ,建议将旅游部门的职责修改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景区的指导ღღ、监督ღღ、管理工作ღღ。”为避免相关部门列举过多且列举不全的现象ღღ,建议将该条第二款修改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ღღ,共同做好旅游景区的管理工作ღღ。”同时建议该条第三款增加对“街道办事处”的相关职责规定ღღ。(草案修改稿第四条)

  草案第五条对鼓励旅游景区投资作了相关规定ღღ,为保证草案上下文用词统一和规范ღღ,建议草案相关条文统一表述为“旅游景区的建设”和“旅游资源的保护”ღღ。有的委员提出ღღ,该条款中的“投资者”和“各类经济组织及个人”为重复表述ღღ,“科学发展的要求”不是法律语言ღღ,“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是重申性内容ღღ,建议删除相关内容ღღ。(草案修改稿第五条)

  草案第六条对表彰奖励作了规定ღღ,不少委员提出ღღ,经营者开发建设旅游景区本身是赢利行为ღღ,没有必要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ღღ,建议删除该条文ღღ。

  有的委员提出ღღ,编制旅游景区的相关规划非常重要ღღ,但草案中对规划的规定并不明确ღღ,经研究ღ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ღღ,建议增加一条ღღ,对“旅游发展规划”作出规定ღღ,并对制定主体ღღ、批准部门ღღ、与相关规划的衔接等作了明确规定ღღ。(草案修改稿第七条)

  草案第七条规定ღღ,开发旅游景区ღღ,应当符合规划的要求ღღ。有的委员提出规划的含义不明确ღღ,经研究ღღ,建议修改为“旅游景区建设ღღ,应当符合旅游发展规划和相关保护规划的要求ღღ,并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旅游资源保护方案和建设方案ღ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旅游资源ღღ,体现地方特色ღღ。”草案第九条规定开发建设旅游景区应当编制旅游景区规划ღღ,同时规定旅游景区规划分成总体规划ღღ、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ღღ,有关方面提出ღღ,旅游景区有大有小ღღ,统一规定都要制定规划实践中不可行ღღ,经研究ღღ,从保护优质旅游资源ღღ,规范旅游景区建设的角度出发ღღ,建议规定利用优良级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景区应当编制旅游景区规划ღღ。(草案修改稿第九条)

  草案第十条规定ღღ,旅游景区规划应当依法报经批准ღღ,并对批准机构进行了规定ღღ。有的委员提出ღღ,批准机构和程序的规定不够明确ღღ,经研究ღღ,没有相关上位法的依据ღღ,建议删除该条文ღღ。

  草案第十二条对旅游景区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作了规定ღღ,有的委员提出ღღ,旅游主管部门对拟开发建设的旅游景区建设项目进行评审涉及行政许可ღღ,没有相关法律依据ღღ,经研究ღღ,建议删除相关内容ღღ,同时建议将该条第二款修改为“投资主管部门在核准旅游景区建设项目时ღღ,应当书面征求同级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意见”ღღ,并建议将草案第十五条调整至该条第三款ღღ。(草案修改稿第十条)

  草案第十三条对旅游景区建设过程中环境和资源保护的相关措施作了规定ღღ,有的委员提出ღღ,与环境保护相关设施应该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ღღ、同时施工ღღ、同时投入使用ღღ,经研究ღღ,建议增加相关内容ღღ。有的委员提出ღღ,草案对旅游景区内土地ღღ、森林和房屋等财产所有权人的保护不够ღღ,经研究ღღ,建议增加第二款对相关内容作明确规定ღღ。(草案修改稿第十一条)

  草案第十四条对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作了规定ღღ,有的委员提出ღღ,草案多个条文对“游客”ღღ、“旅游者”ღღ、“接待容量”ღღ、“容量”表述不统一ღღ,经研究ღღ,根据上位法ღღ,建议统一表述为“旅游者”和“旅游容量”ღღ,同时根据委员的意见ღღ,建议增加“配备排水等配套服务设施”的相关内容ღღ,并将“在显著位置公布咨询ღღ、投诉ღღ、急救电话”等与经营管理相关的内容调整至草案修改稿第十九条第四项ღღ。(草案修改稿第十二条)

  草案第十五条对旅游景区建设中的禁止行为作了规定ღღ,有的委员提出了一些意见ღღ,经研究ღღ,根据上位法规定ღღ,建议第一项增加“禁止采石”的相关内容ღღ,并将第三项修改为“未按规定倾倒废弃物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中国)官网ღღ、排放污水”ღღ。(草案修改稿第十三条)

  草案第十六条对旅游景区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作了规定ღღ,有关部门提出ღღ,综合验收已经取消ღღ,同时竣工后备案没有实际意义ღღ,建议删除ღღ,经研究ღღ,建议将第一款修改为“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建成后ღღ,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ღღ,并通知旅游主管部门参加”ღღ,并相应删除该条第二款ღღ。(草案修改稿第十四条)

  草案第十七条对旅游景区周边道路等建设等作了规定ღღ,有的委员提出ღღ,“客运停车场”修改为“公共停车场”更为合适ღღ,经研究ღღ,建议作相应修改ღღ。(草案修改稿第十五条)

  草案第十八条对旅游景区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作了规定ღღ,有关方面提出ღღ,相应职责不是旅游主管部门的ღღ,经研究ღღ,建议删除该条文ღღ。

  有的委员提出ღღ,草案中应当增加旅游主管部门在旅游景区管理中的具体职责ღღ,经研究ღღ,借鉴外地相关法规规定ღღ,建议增加一条ღღ,对旅游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作明确规定ღღ。(草案修改稿第十六条)

  草案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ღღ,旅游景区的经营者应当按规定向旅游主管部门报送经营情况ღღ,有关方面提出ღღ,该规定没有法律依据ღღ,经研究ღღ,建议删除相关内容ღღ。同时建议对草案中“旅游景区经营者”ღღ、“旅游景区各类从业人员”等作统一表述ღღ。(草案修改稿第十七条)

  草案第二十条对旅游景区相关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等作了规定ღღ,根据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ღღ,建议修改为“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ღღ。依据国家规定必须具有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岗位和工种ღღ、从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ღღ,方可上岗ღღ、任职”ღღ。(草案修改稿第十八条)

  草案第二十一条对旅游景区的经营者应当履行的义务作了规定ღღ,有的委员提出ღღ,有关文物保护的内容也应该包括其中ღღ,经研究ღღ,建议增加相关内容ღღ。(草案修改稿第十九条)

  草案第二十八条对禁止向旅游者提供的游览项目作了规定ღღ,有委员提出ღღ,第一项中的“损害民族团结”与第二项中的“民族歧视”有重复ღღ,“种族歧视”问题在我市没有实际意义ღღ,建议删除ღღ,有关方面提出ღღ,第五项内容与该条款联系不紧密ღღ,建议删除ღღ,经研究ღღ,建议作相应修改ღღ。(草案修改稿第二十条)

  草案第二十二条对旅游景区突发事件作了规定ღღ,有关方面提出ღღ,要建设相关预测预警系统ღღ,经研究ღღ,参考了国务院等相关文件精神ღღ,建议增加第二款规定“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旅游专业气象ღღ、地质灾害ღღ、生态环境等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ღღ,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ღღ。”(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一条)

  草案第三十一条对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作了规定ღღ,有关方面提出ღღ,质量等级标志应放在景区的明显位置ღღ,经研究ღღ,建议在该条第二款增加相关内容ღღ。(草案修改稿第二十四条)

  草案第二十五条对旅游景区门票作了规定ღღ,有的委员提出ღღ,草案中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定价ღღ、政府指导价ღღ、市场调节价分别适用的情形ღღ,经研究ღღ,将该条文第一款修改为“依托国家自然资源或者文化资源投资兴建的旅游景区门票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ღღ;其他旅游景区门票实行市场调节价ღღ。”同时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ღღ,明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应当提前六个月向社会公布ღღ。(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五条)

  草案第二十六条对门票优惠制度作了规定ღღ,有的委员提出ღღ,“老年人”的概念需要进一步明确ღღ,除了行政执法人员还有司法执法人员也可以享受执法活动的便利ღღ,经研究ღღ,与我市相关法规衔接ღღ,建议将“老年人”修改为“六十周岁以上公民”ღღ,并将第三款修改为“行政ღღ、司法执法人员因执法需要可以凭执法证进入旅游景区ღღ,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者应当为执法活动提供便利”ღღ。(草案修改稿第二十六条)

  草案第二十七条对旅游景区经营者经营行为作了规定ღღ,有关方面提出ღღ,条款内容与草案第二十一条存在重复ღღ,建议删除该条文ღღ。

  草案第三十二条对建立健全旅游行政执法机构作了规定ღღ,有的委员提出ღღ,应当倡导综合执法ღღ,而不是再成立专门的机构ღღ,经研究ღღ,建议删除该条文ღღ。

  考虑到草案规定的很多违法行为ღღ,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已经作了相应规定ღღ,建议将草案第三十三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ღღ,相关法律ღღ、法规已有处理规定ღღ,依照其规定处理”ღღ。(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九条)

  草案第三十五条对旅游景区从业人员违法从事经营活动规定了法律责任ღღ,经研究ღღ,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有规定且处罚的主体也不是旅游主管部门ღღ,建议删除该条文ღღ。

  草案第三十六条ღღ、第三十七条ღღ、第三十八条都是对旅游景区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ღღ,建议合并作一条规定ღღ,并建议增加对“未评定质量等级而使用等级称谓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规定相应法律责任ღღ。(草案修改稿第三十条)

  草案第三十九条对旅游者的违法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ღღ,经研究ღღ,建议修改为“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劝阻ღღ、制止ღღ,要求行为人及时改正ღღ;行为人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ღღ,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ღღ;因违法行为造成旅游设施等财产损害的ღღ,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ღღ。”(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一条)

  本次会议于25日下午对《宁波市旅游景区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分组审议ღღ。委员们认为ღღ,草案修改稿根据委员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所作的修改ღღ,较好地反映了实际情况和需要ღღ,内容已经比较成熟ღღ。委员们在审议中也提出了一些新的修改意见与建议ღღ。法制委员会于26日上午召开会议ღღ,研究了委员ღღ、列席人员提出的意见ღღ,作了进一步修改ღღ,形成了《宁波市旅游景区条例(草案表决稿)》ღღ。现将研究和修改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ღღ:

  一ღღ、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的意见ღღ,旅游景区提供的旅游服务应当包括经营性的和非经营性的ღღ,经研究ღღ,建议将草案修改稿第二条第二款中的“经营性”删除ღღ。(草案表决稿第二条)

  二ღღ、草案修改稿第七条第一款规定ღღ,“旅游发展规划在征求上一级旅游主管部门意见后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ღღ。”有的委员提出ღღ,征求上一级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是属于工作层面的ღღ,无须在法规中表述ღღ,建议删除相关内容ღღ,经研究ღღ,《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和旅游总局的《旅游规划通则》对此都作了明确规定ღღ,旅游发展规划需要征求上一级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ღღ,实践中我市旅游发展规划也是要征求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意见的ღღ,建议不作修改ღღ。(草案表决稿第七条)

  三ღღ、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的意见ღღ,规划的组织编制主体一般是政府或其相关部门ღღ,经研究ღღ,建议将草案修改稿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利用优良级旅游资源(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划分的三级至五级旅游资源)建设旅游景区应当编制旅游景区规划ღღ。旅游景区规划由旅游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ღღ。”并对该条第三款“旅游景区规划”不再作层次上的划分ღღ。(草案表决稿第九条)

  四ღღ、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的意见ღღ,《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ღღ,对企业投资项目区分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ღღ,经研究ღღ,建议将草案修改稿第十条第二款修改为ღღ:“投资主管部门在审批ღღ、核准旅游景区建设项目时ღღ,应当书面征求同级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意见ღღ;对备案的旅游景区建设项目ღღ,应当书面告知旅游主管部门ღღ。”(草案表决稿第十条)

  五ღღ、有的委员提出ღღ,草案修改稿第十五条规定的“合理安排旅游景区至市(城)区交通枢纽站的公交客运线路”在实践中难以做到ღღ,经研究ღღ,建议将“交通枢纽场站”几个字删除ღღ。(草案表决稿第十五条)

  六ღღ、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的意见ღღ,《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ღღ,编制应急预案的主体是政府及相关部门ღღ,公共交通工具ღღ、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ღღ,经研究ღღ,建议将草案修改稿第十九条ღღ、第二十一条和第三十条中的“应急预案”统一修改为“具体应急预案”ღღ。(草案表决稿第十九条ღღ、第二十一条ღღ、第三十条)

  七ღღ、有的委员提出ღღ,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还应该增加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监管职责的规定ღღ,经研究ღღ,建议在该条第二款中增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定期进行监督检查ღღ。”(草案表决稿第二十二条)

  八ღღ、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五条对旅游景区的门票制度作了规定ღღ,有的委员提出ღღ,对门票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旅游景区是否还需要到物价部门进行备案ღღ,否则在实践中会导致景区门票乱涨价的情况ღღ;有的委员建议对该条第三款设定法律责任ღღ。经研究ღღ,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游览参观点票价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ღღ,政府物价部门只对依托国家自然资源或者文化资源投资兴建的旅游景区门票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ღღ,其他旅游景区门票实行市场调节价ღღ,无须报物价部门核准或者备案ღღ。同时根据相关部门的建议ღღ,增加规定“旅游景区内不能引入竞争的交通运输服务项目(包括索道ღღ、电车ღღ、电梯ღღ、汽车ღღ、游船等)的价格ღღ,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相关内容ღღ。同时考虑到对于违反该条第三款的法律责任ღღ,相关上位法已有明确规定ღღ,建议不再增加规定ღღ。(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五条)

  九ღღ、有的委员提出ღღ,草案修改稿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六十周岁以上公民”与实践中七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存在较大差距ღღ。经研究ღ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ღღ,老年人就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ღღ。同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ღღ,六十周岁以上公民进入政府投资主办的旅游景区可以享受半价优惠ღღ,七十周岁以上公民可以享受门票全免的优惠ღღ。因此对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作相应规定是有法律ღღ、政策依据的ღღ,建议不作修改ღღ。(草案表决稿第二十六条)

  十ღღ、有的委员建议对“不正确标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违法行为规定相应法律责任ღღ,经研究ღღ,建议在草案修改稿第三十条第四项中增加相关规定ღღ。

  《宁波市旅游景区条例(草案表决稿)》已按上述意见作了修改ღღ,法制委员会建议常委会本次会议表决通过ღღ。

  为弘扬慈善文化ღღ,规范慈善活动ღღ,维护社会公共秩序ღღ,市人民政府拟定了《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草案)》ღღ,并经市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ღღ,现提请审议ღღ。

  我市是全国闻名的爱心城市ღღ,市委市政府对慈善事业的发展高度重视ღღ,公众对慈善活动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和强烈的意愿ღღ,涌现出了“顺其自然”等一大批爱心人士ღღ。据统计ღღ,从1998年9月22日宁波市慈善总会成立到今年6月ღღ,市ღღ、县两级慈善总会累计募集善款21.41亿元ღღ,救助支出13.97亿元ღღ,受助困难群众达72.8万人次ღღ,善款规模占全省三分之一ღღ。但是ღღ,在慈善活动中也存在着善款募集不规范ღღ、社会募捐发起比较随意ღღ、运作不够透明亚冠官网ღღ、缺乏监督等问题ღ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ღღ。因此ღღ,有必要制定综合性慈善法规ღღ,在法律上明确慈善组织的性质ღღ、慈善活动的程序和监督机制ღღ,以及对慈善事业的扶持措施ღღ,以更好地规范和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ღღ。

  (一)现有法律ღღ、法规不足需要加快慈善立法ღღ。迄今为止ღღ,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慈善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ღღ。现阶段我国有关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ღღ、《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会管理条例》ღღ、《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ღ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ღღ,其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ღ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ღღ、《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以及财政部ღღ、民政部ღღ、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中也各有部分条款涉及慈善内容ღღ。但是ღღ,关于慈善组织ღღ、慈善募捐和捐赠等慈善事业发展中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仍然无法可依ღღ。目前ღღ,民政部已会同国务院法制办着手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ღღ,初步形成了框架草案ღღ,但预计进入立法程序还会有一个较长的过程ღღ。鉴于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比较快ღღ,在国家立法一时无法实现的情况下ღღ,抓紧制定出台地方性慈善事业促进条例ღღ,就显得十分迫切ღღ。这既是对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意愿和部分人大代表ღღ、政协委员的强烈呼吁的积极回应ღღ,也是推动我市慈善事业率先发展ღღ、规范发展的重要举措ღღ。

  (二)完善我市地方性法规体系需要加快慈善立法ღღ。经过多年的培育ღღ、扶持ღღ,我市慈善事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良好阶段ღღ。我们认为ღღ,作为具有立法资格的计划单列城市ღღ,我市可以在慈善事业立法方面先行先试ღღ,立法明确政府鼓励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方针和扶持奖励政策措施ღღ、保障各方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ღღ、规范慈善募捐和救助活动等内容ღღ,在完善我市地方性法规体系ღღ,依法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同时ღღ,也可以为全国人大相关立法提供实践探索ღღ。

  (三)规范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加快慈善立法ღღ。经过多年的发展ღღ,我市慈善事业取得了明显的成绩ღღ。但是ღღ,我们也发现ღღ,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ღღ,如ღღ:社会募捐的发起ღღ、慈善活动的运作和监督等方面还有许多不规范的地方ღღ,善款募集方法缺乏ღღ,慈善活动行政色彩比较明显ღღ,等等ღღ。这些问题如不能及时得到妥善解决ღღ,将成为我市慈善事业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的严重障碍ღღ。因此ღღ,尽快制定一部综合性的慈善法规ღღ,对于促进ღღ、规范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ღღ,既有必要性ღღ,又有紧迫性ღღ。

  制定《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ღღ,是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立法计划ღღ。为了推进这项立法工作ღღ,市人大牵头有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ღღ:

  2008年ღღ,市人大常委会郑瑞法副主任带领人大内司工委ღღ、法工委和市法制办ღღ、市民政局的有关同志ღღ,专程赴全国人大ღღ、国务院法制办和民政部汇报了我市慈善立法的有关设想ღღ,得到了他们的肯定和鼓励ღღ。

  2008年和2009年ღღ,市人大常委会把《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列为立法调研项目ღღ。期间ღღ,市人大先后组织有关部门到香港ღღ、深圳和江苏等地考察调研ღღ。

  我局党委也高度重视《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的起草工作ღღ,专门成立了《条例(草案)》起草领导小组ღღ,多次听取立法工作进展情况汇报ღღ,并对起草工作给予了具体指导ღღ。起草工作班子和市法制办会同市慈善总会ღღ、市红十字会等多次赴全国各地开展调研活动ღღ,并先后召开了多个不同层面ღღ、不同形式的座谈和专题研讨会ღღ,就立法的重点内容广泛听取慈善机构ღღ、慈善爱心人士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ღღ。同时起草工作班子还通过多种方式收集全国各地慈善工作经验ღღ,掌握了大量的资料ღღ,为立法做了许多前期准备工作ღ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ღ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ღღ、《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会管理条例》ღ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ღღ,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ღღ、《社会捐赠管理条例(草案)》和《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列》ღღ,我们拟订了《条例(草案)》ღღ,于去年9月上报市人大内司工委ღღ,并通过了立法论证ღღ,列入今年市人大的立法项目ღღ。

  今年以来ღღ,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ღღ,先后召开了慈善总会会长座谈会ღღ、红十字会会长座谈会ღღ、慈善爱心人士座谈会ღღ、专家论证会等ღღ,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ღღ,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全面修改ღღ,并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领导作了专题汇报ღღ。今年9月26日ღღ,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草案)》ღღ。

  (一)关于慈善活动ღღ。目前国家并没有对慈善活动作专门解释ღღ。我们在总结实践经验ღღ,并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和《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有关内容的基础上ღღ,在《条例(草案)》第三条对“慈善活动”作了解释ღღ,从三个方面明确其主要内涵ღღ:一是明确了活动方式ღღ,即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慈善志愿服务等方式ღღ;二是强调活动开展的自愿性ღღ、无偿性ღღ;三是明确了其范围ღღ,包括赈灾ღღ、救援ღღ、社会救助和公益事业等活动ღღ。

  (二)关于慈善组织ღღ。慈善组织是慈善活动的主体ღღ,慈善组织的设立和运作是否规范ღღ,对慈善事业的发展非常重要ღღ。因此ღღ,《条例(草案)》第二章对慈善组织做了专章规定ღღ。《条例(草案)》第十条对“慈善组织”做了界定ღღ:慈善组织是指以慈善为宗旨ღღ,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ღღ。目前ღღ,我市慈善组织主要是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ღღ,但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社会组织管理的规定ღღ,自然人ღღ、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申请成立慈善组织ღღ,因此ღღ,《条例(草案)》第十一条对慈善组织的成立做了原则规定ღღ。此外ღღ,《条例(草案)》第二章还从慈善组织的资产管理与使用ღღ、财务管理ღღ、慈善活动ღღ、信息公开以及慈善组织的终止等方面ღღ,建立了比较系统的管理制度ღღ。

  (三)关于慈善募捐与捐赠ღღ。目前ღღ,社会公众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很高ღღ,但募捐主体比较多ღღ,不规范募捐的现象时有发生ღღ,造成部分公众对慈善活动不信任ღღ。我们在制订《条例(草案)》过程中听到很多反映ღღ,希望能加强对募捐主体的管理ღღ。为此ღღ,我们在《条例(草案)》第十八条对募捐主体做了界定ღღ,明确“慈善组织可以开展与其宗旨ღღ、业务范围一致的募捐活动ღღ。”对于其他组织和个人向社会公开开展募捐活动ღღ,《条例(草案)》要求其会同慈善组织共同进行ღღ,并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ღღ,所得善款纳入慈善组织统一管理ღღ。确立这种模式的原因ღღ,一是外地慈善组织和其他组织ღღ、个人合作大多采取这种方式ღღ,实际操作和社会效果也比较好ღღ;二是可以充分发挥慈善组织ღღ、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ღღ;三是会同慈善组织进行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ღღ,可以避免随意募捐现象ღღ,并将活动纳入统一管理范畴ღღ。另外ღღ,对于特定范围内互助性的募捐活动ღღ,《条例(草案)》第十九条也做了灵活性的规定ღღ,即为了帮助特定对象ღღ,可以在本单位或者本社区等特定范围内开展互助性募捐活动ღღ,所募得的善款以及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公示ღღ,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ღღ。

  此外ღღ,《条例(草案)》还对募捐的原则ღღ、形式等做了要求ღღ,要求慈善组织开展募捐必须建立公告制度ღღ。针对近年来反映的捐赠人ღღ、受益人信息保护的问题ღღ,《条例(草案)》第二十四条还建立了信息保护制度ღღ,要求有关组织和个人予以保护ღღ。

  (四)关于慈善服务ღღ。慈善组织募集到善款或财物后ღღ,必须通过合适的慈善项目ღღ,为需要帮助的对象或事业提供帮助ღღ,这是慈善活动的重要环节ღღ,《条例(草案)》第四章对此做了专门的规定ღღ。《条例(草案)》第二十七条要求ღღ:慈善组织应当将受赠财产用于符合其宗旨的活动ღღ。由于慈善帮助对象是社会不特定多数人ღღ,具有公益性ღღ,因此ღღ,《条例(草案)》还要求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服务ღღ,必须坚持公平ღღ、公正ღღ、公开原则ღღ。同时ღღ,《条例(草案)》借鉴了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制度ღღ,在第二十九条要求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服务ღღ,应当明确标准ღღ、条件和活动程序并向社会公告ღღ。第三十一条要求ღღ,慈善组织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执行完毕后三十日内ღღ,将其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ღღ,并报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备案ღღ,同时接受审计监督ღღ。另外ღღ,为了提高慈善资金的使用效益ღღ,《条例(草案)》第三十二条建立了绩效评估机制ღღ,要求对开展的慈善项目实施跟踪监督ღღ,完成慈善项目后ღღ,应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估ღღ。

  (五)关于对慈善事业的奖励和扶持ღღ。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扶持奖励措施ღღ,对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ღღ、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ღღ。《条例(草案)》第五章对慈善事业的奖励和扶持做了专门规定ღღ。其中《条例(草案)》第三十六条根据宁波市政府服务外包暂行办法的精神ღღ,规定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慈善组织提供资金ღღ,支持其发展ღღ。另外ღღ,《条例(草案)》还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文件ღღ,对政府引导ღღ、政策优惠ღღ、税收减免等做了规定ღღ。

  《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制定项目ღღ。2008——2009年ღღ,我委会同市人大法制委ღღ、市政府法制办ღღ、市民政局组成调研组ღღ,围绕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现状和立法需求ღღ,对国内其他省市慈善事业立法ღღ、境外相关慈善立法情况进行了调研ღღ,并拜访了国家民政部等部门ღღ,听取意见ღღ、建议ღღ。《条例》被正式列入今年立法项目后ღღ,我委与市人大法制委ღღ、市政府法制办ღღ、市民政局密切配合ღღ,召开多个专家论证会和相关座谈会ღღ,听取各方意见ღღ,不断完善《条例(草案)》ღღ。9月下旬ღღ,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草案)》ღღ。9月30日ღღ,我委召开全体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ღღ,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ღღ。

  (一)慈善事业地方立法是对国家法律ღღ、法规的有益补充ღღ。目前ღღ,我国与慈善事业相关的法规主要有199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ღღ、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ღღ。迄今为止ღღ,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慈善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ღღ。即使是已经颁布的相关法律ღღ、法规ღღ、政策ღღ,亦因缺乏具体的ღღ、可供操作的配套规定而难以落实ღღ。2008年ღღ,调研组拜访全国人大内司委和国家民政部时ღღ,有关领导也都希望宁波作为经济社会较为发达的城市ღღ,能率先立法ღღ,在慈善事业立法方面走在前列ღღ,为国家层面的立法创造有益的经验ღღ。

  (二)规范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加快立法ღღ。我市慈善事业经过十年来的发展ღღ,取得了显著的成绩ღღ,但在发展中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ღღ,特别是在善款募集上ღღ,有许多不规范的地方ღღ。比如存在着社会募捐发起随意ღღ、运作不够透明ღღ、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ღღ。另外ღღ,也存在着善款募集方法缺乏ღღ、行政色彩明显等问题ღღ。这些问题如不能得到较好解决ღღ,必将成为我市慈善事业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的严重障碍ღღ。要促进首先要规范ღღ,规范是为了更好地促进ღღ。因此ღღ,尽快在法律上明确慈善组织的性质ღღ、慈善活动的程序ღღ、慈善活动的监督机制以及政府对慈善事业的扶持等ღღ,对规范ღღ、促进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ღღ,显得尤为必要ღღ。

  (三)我市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为慈善立法奠定了良好基础ღღ。十年来ღღ,我市慈善事业不仅募集了许多善款ღღ,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ღღ,而且对规范慈善事业发展进行了实践和探索ღღ,积累了大量的经验ღღ。在2009年召开的全市首届慈善大会期间ღღ,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ღღ,总结了我市慈善事业发展取得的经验ღღ,对更好地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意见ღღ。该意见的出台ღღ,为制定《条例》提供了依据ღღ。

  《条例(草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ღღ、法规和政策ღღ,从我市慈善事业发展实际出发ღღ,对慈善活动的定义ღღ、慈善组织的管理ღღ、募捐与捐赠的规范ღღ、慈善服务的开展ღღ、慈善事业的扶持措施等方面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ღღ,既符合上位法的有关规定ღღ,又结合我市实际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ღღ,可操作性较强ღღ,内容基本可行ღღ。委员们审议后认为ღღ,该《条例(草案)》基本成熟ღღ,建议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ღღ。

  1ღღ、第一条中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ღღ,立法目的太大ღღ,不是本《条例》所能解决的问题ღღ,建议修改为“维护慈善活动秩序”ღღ。

  2ღღ、建议在第三条慈善活动的定义中增加“帮困”的内容ღღ,并对“公益事业”进行适当定义ღღ,确定相应范围ღღ。

  3ღღ、建议将第十六条修改为“慈善组织应当对应募集范围ღღ,每年向社会公布下列信息ღღ:......ღღ。”以明确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布范围ღღ。

  4ღღ、建议将第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其他组织和个人向社会公开开展募捐活动的ღღ,应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ღღ,并会同慈善组织共同进行ღღ,所得善款由发起的组织或个人与慈善组织共同管理ღღ。善款应用于该募捐活动的指定目的ღღ,如有结余ღღ,应当转入慈善组织的资金帐户ღღ。”

  6ღღ、第三十七条关于慈善组织以外的组织和个人开展社会公益事业的内容ღღ,牵涉面太广ღღ,不宜在本《条例》中规定ღღ,建议删去ღღ。

  7ღღ、建议在法律责任一章中ღღ,对慈善组织不依法公开相关信息ღღ、不按照约定或章程规定履行应尽的救助义务ღღ,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ღღ。

  8ღღ、建议删除第四十条ღღ、第四十一条的最后一句“构成犯罪的ღ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ღ。”理由是这两条规定的违法行为ღღ,在刑法中无相应的罪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ღღ。

  为进一步加强对停车场的规划ღღ、建设和管理ღღ,保障城市交通安全ღღ、畅通和协调发展ღღ,市公安局按照今年立法计划ღ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ღღ、法规的规定ღღ,结合本市实际ღღ,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亚冠官网ღღ,对《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ღღ,形成了《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I修订草案》》ღღ。此草案已经2010年7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ღღ,现提请审议ღღ。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ღღ,对《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作如下说明ღღ:

  《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自2002年1月1日施行以来亚冠官网ღღ,对加强我市的停车场规划ღღ、建设和管理ღღ,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ღღ,保障城市动态与静态交通协调发展及道路有序ღღ、安全ღღ、畅通ღღ,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ღღ。作为停车场使用管理及规划ღღ、建设审查ღღ、监督的行政主体ღღ,本局在优化交通组织ღღ、完善管理设施ღღ、加大科技投入ღღ、强化静态管理等方面ღღ,做了大量工作ღღ。按照市政府《缓解中心城区“出行难”改善交通环境系列行动总体方案》的要求ღღ,会同有关部门对海曙ღღ、江东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中国)官网ღღ、江北三区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进行了全面清理ღღ,恢复被占(挪)用停车场(库)原有功能ღღ,力争还库于车ღღ。同时,规范静态交通管理ღღ,启动建设“咪表”停车管理系统并投入使用ღღ,在有条件的路段开辟占路停车点ღღ,调整停车收费费率等ღ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ღღ。但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ღღ,《条例》施行以来ღღ,我市道路交通状况发生了显著变化ღღ。一是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ღღ。2001年市区机动车保有量仅为44942辆(不含摩托车)ღღ,而到2009年底ღღ,已增至185123辆ღღ,年均增长率达22.58%ღღ。目前全市汽车仍以日均780辆(最多时日登记920余辆)ღღ,年增加15万辆以上的状况高速增长ღღ,使停车场的规划ღღ、建设和管理面临更高的要求和压力ღღ。二是“停车难”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缓解ღღ。2001年市区登记在册的停车库为8个ღღ,停车场为87个ღღ,临时停车场所36个ღღ,总泊位5000余个ღღ。经过8年的发展ღღ,到2009年底ღღ,市三区共有停车场(库)1154个(包括公共停车场ღღ、道路停车场所ღღ、配建停车场ღღ、临时停车场和路外停车场)ღღ,总停车泊位83931个ღღ。按照国际上比较通行的车辆拥有量与所需停车泊位的比例(1∶1.2-1.5)概算ღღ,市三区至少需停车泊位222150个ღღ,停车泊位缺口超过138219个ღღ。市三区车辆与停车泊位的比例为1∶0.45ღღ,总停车泊位数只占总需求的37.8%ღღ,而且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递增ღღ,供需矛盾将愈发突出ღღ。三是管理矛盾日渐凸显ღღ。如公共停车场规划执行不到位ღღ、公共停车场建设缓慢ღღ、对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及停车位配置的情况缺乏有效监管措施ღღ、停车场备案登记管理制度不健全ღღ、收费停车场日常监管不到位ღღ,以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不明确等ღღ。目前的《条例》已滞后于我市静态交通管理的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ღღ,作为影响重大的民生问题ღღ,已经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ღღ,近年来人大代表ღღ、政协委员多次就此提出建议提案ღღ。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ღღ,积极应对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ღღ、新问题ღღ,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ღღ,努力创造和谐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ღღ,使该条例更加符合我市静态交通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ღღ,促进我市停车场规划ღღ、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ღღ,对《条例》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ღღ,已成当务之急ღღ。

  2008年12月ღღ,甬人大常法[2008]32号《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立法计划》将《条例》列为调研项目ღღ,我局立即成立了由局领导ღღ、法制处及交警支队组成的工作班子ღღ,要求相关单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ღ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ღღ,确保高质量的完成《条例》的调研工作ღღ。一是对我市停车场规划ღღ、建设和管理的现状进行全面的调查ღღ,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作深层次分析梳理ღღ;二是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其他省市停车场规划ღღ、建设和管理工作好的做法和相关规定ღღ;三是会同规划ღღ、建设ღღ、城管等相关部门就加强我市停车场专业规划ღღ、新建与改(扩)建建设项目停车场建设ღღ、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ღღ、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和使用等方面进行研商ღღ;四是积极配合并参与市人大对《条例》的执法检查ღღ。期间ღღ,多次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讨论ღღ。2009年3月ღღ,经组织有关单位初步提出修改意见ღღ,形成《条例(修改意见稿)》在全市交警系统广泛征求意见ღღ。2010年1月ღღ,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为今年立法计划修订项目后ღღ,为扎实做好《条例》修订工作ღღ,我局根据调研情况及人大对《条例》执法检查所发现的问题ღღ,对《条例(修改意见稿)》作了进一步补充ღღ、完善ღღ,并通过召开座谈会ღღ、走访有关部门等方式征求修订意见ღღ,经认真研究ღღ,形成《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上报市政府ღღ。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按照立法程序ღღ,通过书面ღღ、政府网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ღღ,征求了各县(市)ღღ、区人民政府和市发展改革ღღ、建设ღღ、规划ღღ、财政ღღ、国土ღღ、城市管理ღღ、工商等部门的意见ღღ。在此基础上ღღ,经反复修改形成了《条例(修订草案)》ღღ。2010年7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该《条例(修订草案)》ღღ。

  (一)关于适用范围ღღ。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入ღღ,城乡差别逐步缩小ღღ,原《条例》适用范围仅限于市和县(市)ღღ、区城市规划区略显狭窄ღღ。从前瞻和发展考虑ღღ,《条例(修订草案)》第二条规定ღღ:“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ღღ、建设和管理ღღ,适用本条例”ღღ。

  (二)关于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ღ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ღღ,加强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ღღ,是保障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ღღ。而造成目前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原因之一ღღ,就是停车场规划ღღ、建设和管理体制尚不完善ღღ、不健全ღღ,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ღღ,基于以上认识及提高决策能力和工作效率考虑ღღ,《条例(修订草案)》第五条规定ღღ:“市和县(市)ღღ、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停车场规划ღღ、建设和管理的协调机制ღღ,决定停车场规划ღღ、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ღღ,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停车场规划ღღ、建设和管理工作”ღღ,同时《条例(修订草案)》第六条中进一步明确了规划ღღ、建设ღღ、市政设施ღ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ღღ,以落实相应的管理责任ღღ。

  (三)关于停车场的规划管理ღღ。规划管理是停车场建设的重要环节ღღ,《条例(修订草案)》新增了五方面的内容ღღ。一是强化了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的制定及其地位和作用,规定ღღ:“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ღღ,结合当地实际ღღ,制定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ღღ,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八条第一款)ღღ;“新建ღღ、改建ღღ、扩建各类建筑物ღღ,应当按有关设计规范和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的规定配建ღღ、增建停车场ღღ,没有配建ღღ、增建停车场的ღღ,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九条第一款)ღღ。二是规定“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应当明确公用与专用停车位的比例”(第八条第二款)ღღ,确立了配建停车场部分停车位的公益性质ღღ,以防止产权单位擅自占用公共停车位或拒绝外来人员使用ღღ。三是在要求新建ღღ、改建ღღ、扩建各类建筑物都应当配建停车场的基础上ღღ,在第九条第二款规定ღღ:“行政事业性单位的办公场所ღღ、体育场(馆)ღღ、影(剧)院ღღ、展览馆ღღ、图书馆ღღ、医院ღღ、旅游区(点)ღღ、车站ღღ、码头ღღ、航空港ღღ、商业街区ღღ、贸易市场等公共建筑或者场所以及商场ღღ、酒吧ღღ、餐饮ღღ、娱乐等经营性场所ღღ,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配建停车场(位)”ღღ,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主体应承担的社会公共责任ღღ。四是进一步强化部门之间的配合ღღ。针对一些将厂房ღღ、住宅用房等改变为停车需求较大的娱乐ღღ、餐饮等场所ღღ,未补足相应的停车位ღღ,造成场所周边交通拥堵的问题ღღ,《条例(修订草案)》第十一条规定ღღ:“改变房屋用途ღღ,用于餐饮ღღ、娱乐ღღ、酒吧ღღ、商场等经营活动的ღღ,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的规定配建或增建停车场(位)ღღ,并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ღღ。开办前款规定的经营项目ღღ,未提供合法有效的住所证明的ღღ,工商部门不予核发营业执照”ღღ。从而加大了监管的力度ღღ。五是随着我市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ღღ,给公共交通带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ღღ,轨道交通也正在建设过程中ღღ,为了改变市民的出行理念ღღ,方便市民停车和换乘ღღ,《条例(修订草案)》第十三条规定ღღ:“在公共交通枢纽和城郊结合部等可以实现自备车与公共交通换乘的地段ღღ,应当规划建设停车场ღღ,方便市民停车和换乘”ღღ。

  (四)关于购置机动车辆应当配备停车位的规定ღღ。为切实缓解停车难ღღ、行车难问题ღღ,并从源头上遏制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的势头ღღ,逐步缓解道路资源ღღ、停车资源供不应求ღღ,且供求缺口日益扩大的趋势ღღ,借鉴香港ღღ、台湾等地的经验ღღ,《条例(修订草案)》第十二条规定ღღ:“在市区和各县(市)规划建成区范围的单位和个人新购置机动车辆的ღღ,应当配备相应的停车场所ღღ。未按标准要求配备的ღ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车辆牌证ღღ。对已购置机动车辆的单位和个人ღღ,应当在一定期限内落实停车场所ღღ,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ღღ。

  (五)关于停车场的建设管理ღღ。目前我市公共停车场建设主要依靠公共财政投资和建设项目捆绑配建ღღ,建设主体相对单一ღღ,再加上财政经费有限ღღ,使得不少公共停车场还停留在规划阶段ღღ。为此ღღ,《条例(修订草案)》一方面规定ღღ:“市和县(市)ღღ、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公共停车场建设专项资金ღღ,保障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所需经费”(第十七条第一款)ღღ,并在第三十四条规定ღღ:“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按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捆绑开发的停车场应当通过经营权招标或者拍卖确定经营者ღღ。收入全额上缴财政ღღ,专项用于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ღღ。以充实专项资金的来源ღღ;另一方面还规定ღღ:“鼓励单位和个人采取多种投资方式建设停车场ღღ,具体优惠措施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ღღ,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ღღ。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可以按规定转让或出租”(第十八条)ღღ;“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待建土地ღღ、自用场地ღღ、人防工程等场地建设临时停车场ღღ。鼓励有停车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有偿向社会开放其停车场地”(第十九条)ღღ。

  (六)关于停车场的经营管理ღღ。经我局对市六区ღღ、高新区及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收费停车场进行的调查表明ღღ,收费停车场经营管理情况堪忧ღღ,普遍存在备案登记手续不完备ღღ,未经交警部门验收或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擅自对外经营ღღ,未按规定到工商ღღ、税务和物价部门办理登记ღღ、收费审批手续ღღ,收费标准混乱或乱收费ღღ,内部管理制度以及服务规范不健全ღღ、不完善等问题ღღ。针对目前收费停车场管理现状ღღ,借鉴广州ღღ、深圳的做法ღღ,《条例(修订草案)》第二十七条规定ღღ:“从事停车场经营的ღღ,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宁波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ღღ。未取得许可证的ღღ,不得提供有偿停车服务”ღღ,并在第二十八条明确了许可的条件ღღ。为了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ღღ,提高停车场的利用效率ღღ,《条例(修订草案)》第三十条规定ღღ:“经营性停车场的收费实行政府定价ღღ、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收费政策ღღ。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ღ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ღღ,根据土地级别和停车需求ღღ,划分不同等级的收费区域ღღ,制定科学ღღ、合理的停车收费标准ღღ,提高公共停车位的利用周转率”ღღ。为了规范公共停车场的经营ღღ,《条例(修订草案)》第三十二条还对经营者的职责作了规定ღღ。

  (七)关于法律责任ღღ。为加强管理的力度ღღ,对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或缩小使用范围的ღღ,《条例(修订草案)》加大了处罚力度ღღ,《条例(修订草案)》第四十四条规定ღღ:“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ღღ,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或缩小使用范围的ღ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恢复ღღ,并处以每车位10000元(原《条例》是5000元)的罚款ღღ;逾期不恢复的ღ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恢复”ღღ。对停车场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ღღ,擅自施划ღღ、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等违法行为ღღ,《条例(修订草案)》第四十五条ღღ、第四十六条ღღ、第四十七条设置了相应的处罚ღღ。按照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的原则规定ღღ,对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或缩小使用范围的违法行为ღღ,处罚主体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原《条例》规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ღღ,本次修订中ღღ,相关部门对此都提出了一些意见ღღ,主要集中在缺乏执法人员ღღ、不具备行使处罚的相关条件ღღ、力度不够等ღღ。因此ღღ,《条例(修订草案)》确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使处罚权(第四十四条)ღღ。

  《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修改项目ღღ。去年以来ღღ,我委提前介入ღღ,结合《条例》执法检查中反映出来的一些突出问题ღღ,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条例》修改调研ღღ、起草论证等工作ღღ。由于修改内容较多ღღ,市政府法制办建议将《条例》作为修订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ღღ。我委召开专委会会议对《条例(修订草案)》及其说明进行了审议ღღ,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

  《条例》自2002年1月1日实施以来ღღ,为加强我市停车场的规划ღღ、建设和管理工作ღღ,保障城市动态与静态交通协调发展ღღ,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ღღ,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ღღ。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ღღ,市民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ღღ,城区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ღღ。截止今年6月ღღ,市三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20.21万辆ღღ,而停车位仅有8.3万个ღღ,停车供需矛盾十分突出ღღ。从市人大常委会去年对《条例》的执法检查和今年跟踪检查情况看ღღ,我市停车场规划ღღ、建设和管理工作仍存在诸多问题ღღ。如公共停车场规划的实施进度十分缓慢ღღ、公共停车场投资和建设主体单一ღღ、相关管理部门对停车场被违法挪用缺乏执法力度等突出问题ღღ。因此ღღ,为进一步适应我市加强停车场规划ღღ、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需要ღღ,推动“停车难”问题的有效缓解ღღ,根据我市实际情况ღღ,对《条例》进行修订完善是必要的ღღ。

  审议中ღღ,委员们认为ღღ,《条例(修订草案)》对《条例》的适用范围ღღ、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ღღ、停车场的规划ღღ、建设和经营管理ღღ、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等方面所作的修改ღღ、补充和完善ღღ,符合实际工作需要ღღ,总体上是可行的ღღ,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ღღ。同时ღღ,委员们对《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ღღ。

  一ღღ、建议将《条例(修订草案)》第五条的“协调机制”修改为“协调机构”ღღ,同时可对该机构的职责作出详细规定ღღ,以利于明确职责ღღ,加强协调工作ღღ,形成部门合力ღღ。

  二ღღ、建议删去《条例(修订草案)》第十二条的内容ღღ。该条关于不配备相应停车场所ღღ、不予核发车辆牌证的规定ღღ,一是与行政许可法的精神相违背ღღ,该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ღღ,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ღ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ღღ、资质的行政许可ღღ。二是在目前我市停车位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ღღ,实施此规定ღღ,条件还不成熟ღღ,会带来诸如老小区和农村居民无法购车ღღ、我市汽车消费量大幅下降等问题ღღ。

  三ღღ、建议对《条例(修订草案)》第十八条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优惠措施的出台时间作一明确ღღ,可规定自本《条例》实施起一年内ღღ,市政府应出台具体优惠措施ღღ。

  四ღღ、建议删去《条例(修订草案)》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最后一句关于百分之五的规定ღღ,以增加条文的弹性ღღ。

  五ღღ、建议将《条例(修订草案)》第四十七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修改为:“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ღღ,在道路停车位不按规定时间ღღ、准停车型停放车辆的ღ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ღღ,并予以口头警告ღღ,令其立即驶离ღღ。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ღღ,妨碍其他车辆ღღ、行人通行的ღღ,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ღღ,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ღ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亚冠官网ღღ,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ღღ。

  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ღღ,占用道路收费停车位拒不缴费的ღ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ღღ,可以并处150元的罚款ღღ。”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ღღ,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10年市级财政收支预计完成情况和预算调整意见ღღ,请予审议ღღ。

  今年以来ღღ,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ღღ,各级财税部门围绕我市中心工作ღღ,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ღღ,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ღღ,依法组织各项收入ღღ,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ღ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ღღ。

  1-9月份ღღ,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17.77亿元ღღ,为预算的89.4%ღღ,比上年同期增长21.4%(以下简称“增长”)ღღ,加上中央级财政收入479.01亿元ღღ,一般预算总收入896.78亿元ღღ,增长21%ღღ。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73.85亿元ღღ,为预算的71.8%ღღ,增长12.7%ღღ。全市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22.09亿元ღღ,为预算的88.7%ღღ。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43.23亿元ღღ,为预算的72.2%ღღ。

  1-9月份ღღ,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2.12亿元ღღ,为预算的95.2%ღღ,增长36%ღღ,加上中央级财政收入166.54亿元ღღ,一般预算总收入208.66亿元ღღ,增长24.4%ღღ。一般预算支出完成68.75亿元ღღ,为预算的59.2%ღღ,负增长7.4%(剔除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因素ღღ,同口径增长6.9%)ღღ。市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8.23亿元ღღ,为预算的59.5%ღღ。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4.39亿元ღღ,为预算的36.7%ღღ。

  1-9月份市级财政收入实现较快的恢复性增长ღღ,主要得益于我市经济持续回升ღღ,也有镇海炼化大乙烯项目投产等因素的拉动作用ღღ,促进了增值税及相关收入的大幅增长ღღ。

  根据1-9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对全年财政形势的预测ღღ,预计今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可完成52.34亿元ღღ,为预算的118.3%ღღ,增长23.6%ღღ,加上中央级财政收入223亿元ღღ,一般预算总收入275.34亿元ღღ,增长19.7%ღღ。地方财政收入和市级分享收入112.9亿元ღღ,比年初预算增长7.4%ღღ,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若干规定》ღღ,建议对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市级财政预算进行调整ღღ。同时ღღ,根据财政部关于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规定和上级补助预计下达情况ღღ,调整有关收支预算ღღ。

  根据上述有关情况ღღ,拟将市级一般预算可用资金调整为210.36亿元ღღ,比年初预算增加29.59亿元ღღ。根据“保重点ღღ,调结构”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ღღ,拟调增一般预算支出29.59亿元ღღ,主要用于改善民生ღღ,确保法定支出依法增加和保障市里确定的重点项目资金需要ღღ。具体项目拟作如下调整ღღ:

  (一)财政部确定代理我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3亿元ღღ,相应调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ღღ。同时ღღ,根据财政部核准的资金使用方案ღღ,安排地方政府债券项目支出13亿元ღღ,其中ღღ:

  1ღღ、市级支出9亿元ღღ,具体项目为宁波工程学院基建工程2亿元ღღ、惊驾路至城庄路段2亿元ღღ、东外环工程3亿元ღღ、宁波市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亿元ღღ。

  2ღღ、转贷县(市)ღღ、区支出4亿元ღღ,具体项目为奉化莼湖镇新农村建设世行贷款示范项目1.5亿元ღღ、余姚姚江干流防洪整治工程1亿元ღღ、余姚乡镇污水处理工程1亿元ღღ、余姚萧甬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0.5亿元ღღ。

  市级财政将统筹安排综合财力ღღ,承担和落实还本付息责任ღღ。分配到县(市)ღღ、区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ღღ,按照“谁用谁还”的原则ღღ,由市级财政与各地财政签订债券转贷协议ღღ,参照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和还本付息ღღ。

  (二)根据目前上级专项补助下达情况ღღ,调增上级专项补助收入8亿元ღღ,相应调增上级专项补助安排的支出8亿元ღღ。

  1ღღ、地方财政收入和市级分享收入调增7.8亿元ღღ。其中ღღ:镇海炼化大乙烯项目等增值税增收较多ღღ,调增增值税地方部分收入2.89亿元ღღ,以及相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2.03亿元ღღ、教育费附加收入0.86亿元ღღ;交通运输业和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增长较快ღღ,调增营业税收入0.69亿元ღღ、金融营业税等区代收的三税收入0.55亿元ღღ;其余项目根据预计执行数作相应调整ღღ。

  1ღღ、预计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比年初预算提高约3个百分点ღ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ღღ,相应提高农林水ღღ、教育ღღ、科技ღღ、计生ღღ、文体广ღღ、卫生等事业费的增幅3个百分点ღღ,合计安排0.51亿元ღღ。

  3ღღ、安排重大项目配套资金2.55亿元ღღ,其中ღღ:重大项目配套贷款还本付息2.3亿元ღღ、重大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资金0.25亿元ღღ。

  5ღღ、安排行政执法支出1.31亿元ღღ,其中ღღ:公安部门0.9亿元(主要用于车辆工本费ღღ、执法规范化建设ღღ、信息化建设和执法装备配备等)ღღ、国土部门0.21亿元ღღ、其他部门0.2亿元ღღ。

  6ღღ、安排其他项目支出1.92亿元ღღ,其中ღღ:家电ღღ、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0.6亿元ღღ、援疆项目启动资金0.34亿元ღღ、庄桥粮油批发市场建设资金0.2亿元ღღ、市戒毒中心建设资金0.2亿元ღღ、中医事业发展补助经费0.12亿元ღღ、智慧城市启动资金等其他项目支出0.46亿元ღღ。

  由于今年后几个月财政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仍然复杂ღღ,尚有较多影响财政收支的不确定因素ღღ,我们将认真关注ღღ,积极应对ღღ,努力完成市人大确定的全年预算收支任务ღღ。

  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意见的报告》ღღ。

  会议决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市级预算调整方案ღღ,同意财政部代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3亿元的使用方案ღღ,其中债券收入转贷县(市)支出部分ღღ,应按相关规定报县(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ღღ。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ღ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ღღ,也是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升级ღღ、再创改革开放新优势的关键时期ღღ。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规划ღღ,对于我市推进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ღღ,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ღღ。在市委ღღ、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ღღ,在市人大的关心指导下ღღ,我市“十二五”规划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ღღ,总体进展紧跟国家ღღ、省里步伐ღღ。

  (一)明确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ღღ。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是“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依据和指南ღღ。去年上半年ღღ,我们形成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ღღ。今年年初ღღ,根据全国电视电话会议ღღ、市政府常务会议ღღ、市委常委会等有关会议精神ღღ,我们对工作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ღღ。之后ღღ,市政府专门下发《宁波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ღღ,明确了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ღღ、基本原则ღღ、工作要求等内容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中国)官网ღღ,特别是确定了“十二五”规划“1+3+16+X”的规划体系ღღ,即要编制形成1个《纲要》ღღ、3个区域规划ღღ、16个专项规划和一批行业规划ღღ,为“十二五”规划编制明确了目标任务ღღ。

  (二)全面完成了“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ღღ。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是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性工作ღღ。去年3月份ღღ,我市就紧紧围绕影响宁波今后长远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ღღ,通过招标ღღ、委托ღღ、自我研究等形式开展了30多个课题研究ღღ。去年7月份ღღ,毛市长专门听取了前期研究工作汇报ღღ,并对事关“十二五”及中长期发展的12个重大前期课题研究进行了专门部署ღღ,提出了工作要求ღღ。今年3月份,结合《基本思路》起草ღღ,市里专门组织力量ღღ,对 “城镇化大平台ღღ、集群化大产业ღღ、战略性大项目和总部型大企业”等专题进行了深化研究ღღ。目前ღღ,前期研究工作已经全部完成ღღ。

  (三)不断完善“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ღღ。从年初开始ღღ,我们就拟订了《基本思路》起草主要程序ღღ,明确时间节点要求ღღ,强化工作落实ღღ。3月份ღღ,在强化与国家ღღ、省《思路》的衔接汇报基础上ღღ,我们充分吸纳了前期课题研究成果ღღ,形成了《基本思路》初稿亚冠官网ღღ。在此基础上ღღ,我们连续召开了县(市)区ღღ、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征求会议ღღ,并分别向市人大ღღ、市政协作了汇报ღღ,市委读书会也对《基本思路》进行了专题讨论ღღ。今年7月以来ღღ,我们又根据省ღღ、市重大战略部署ღღ,对构建“三位一体”港口服务体系ღღ、建设智慧城市ღღ、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最新重大问题进行深化研究ღღ,不断修改完善《基本思路》ღღ。

  (四)有序推进区域规划ღღ、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编制ღღ。按照规划整体工作部署ღღ,6月初ღღ,市里专门召开了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会议ღღ,明确规划编制的目标ღღ、任务ღღ、要求ღღ,全面启动了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ღღ。目前ღღ,3个区域规划ღღ、16个专项规划均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ღღ,明确了规划编制方案ღღ,完成了前期研究ღღ,积极推进规划编制工作ღღ。与此同时ღღ,各行业规划编制牵头单位ღღ,也结合行业“十二五”发展环境与形势ღღ,积极开展前期研究ღღ,有序推进行业规划编制ღღ。

  (五)强化规划的衔接协调和综合管理ღღ。一方面ღღ,着眼于为宁波未来长远发展争取积极ღღ、主动的角度ღღ,强化与国家ღღ、省里的规划衔接ღღ、汇报工作ღღ,及时了解全国ღღ、全省重大战略部署和生产力布局ღღ,多次汇报我市需要纳入国家ღღ、省里“十二五”规划的城市定位ღღ、重大布局ღღ、重点项目及政策试点等内容ღღ,争取更大支持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中国)官网ღღ。另一方面ღღ,加大规划体制改革力度ღღ,做好规划的立项ღღ、论证ღღ、审批ღღ、发布等程序管理ღღ,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ღღ、城乡规划ღ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间的衔接ღღ,完善规划编制机制ღღ,努力提高规划的质量和水平ღღ。

  《基本思路》是《建议》起草和《纲要》编制的基础ღღ,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ღღ、促进区域城乡统筹发展ღღ、构筑现代产业体系ღღ、建设现代化国际大港口ღღ、推进科教文卫体等社会事业发展ღღ、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ღ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ღღ、构建内外对接的开放型经济体系ღღ、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机制体制ღღ、完善规划实施机制等十方面ღღ。需要说明的是ღღ,待市委全委会通过《建议》后ღღ,我们将以《建议》为依ღღ。